在圍觀羣衆憤怒的指責聲中,阿雄被塞進警車帶到城東派出所二樓的辦公室。
帶他回派出所的兩句警官在他們的辦公桌旁,對阿雄進行了詢問。
“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住址、工作單位、職務?”
“溫雄,1975年7月23日,大利縣大廣鄉龐村三組,上海永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,人事總監。”
見溫雄自稱大上海一個集團公司的人事總監,負責書記的警官抬起頭來望了阿雄一眼,不信地冷冷瞥向另一位警官。
詢問警官就是揍了阿雄一拳的那位,見同伴送來的懷疑目光,冷冷地問:“有什麼可以證明你是上海永祚集團的人事總監呢?”
阿雄從包邊袋裏掏出自己的工作牌遞過去,:“有工作牌爲證,要是你們還不相信,我可以現場打電話過去證實!哦,還有上個月的工資單也可以證明!”
阿雄着又從手包邊袋掏出工資單也遞了過去。
見阿雄人事總監身份不似有假,詢問警官問:“你什麼時候從上海回來的,何事回來?”
阿雄淡淡地:“五天前剛回來,因爲替我媽辦喪事!”
記錄警官詫異地抬起頭來,匆匆望了阿雄一眼,朝詢問警官點下頭。
詢問警官立即撥打大廣鄉龐村村委會電話,當得知阿雄的確是回家替母親辦喪事的,也證明阿雄的確在上海的一個大公司當部門負責人。
見阿雄所的情況得到證實,詢問警官的語氣顯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,調侃着問:“你一個月的工資是我們的十倍,爲什麼還要去偷盜呢?”
一提起偷盜的事,阿雄便生出無比的憤怒,目光蘊帶着怒火,反問道:“警官此話可有何證據?”
見阿雄反詰自己,詢問警官怒氣漸起,:“我們接到舉報電話,你偷盜!”
阿雄立即接話死盯着:“請問警官指稱我偷盜的證據何在?如果一個舉報電話就可以作爲證據的話,請允許我立即撥打110,舉報你偷盜。那麼,依你剛纔指責我偷盜的邏輯,那你便就是偷盜者了。一個偷盜者,有何資格來詢問我呢?如果警官不承認你自己是偷盜者,那麼,也就推翻你指稱我偷盜的話了。請問警官,你是承認還是不承認你是偷盜者呢?”
阿雄這是用詢問警官的矛去刺其盾,無論結果如何,詢問警官都是輸家!
詢問警官沒想到阿雄會奮起反詰他,聽了阿雄的反詰,頓時啞口無言地張大嘴巴望着阿雄,一副茫然失措的模樣。
記錄警官見阿雄辯鋒犀利,令同伴受困了,淡淡地:“他並沒有你就是偷盜者,只你被舉報有偷盜的嫌疑。這一點,請你要注意措詞!”
阿雄不冷不熱地:“請問,你也是詢問者嗎?”
記錄警官尷尬神色立現,:“我是記錄人。”
阿雄白了記錄警官一眼,淡淡地:“那請你做好記錄饒事情吧,別扮演起詢問人來!”
見同伴替自己解困也被阿雄責難,詢問警官頓時想起阿雄是人事總監,是專門練過嘴皮子的,這才感受到詢問阿雄的壓力非常之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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