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文學 > 都市言情 > 警探長 > 第一百九十二章 開庭

想去和法醫交朋友的,白松見過一些。

  

  但是提到法醫,第一反應是“醫生”的,確實是不多。白松不由得對傅彤有些刮目相看了。

  

  一路上,白松也沒和趙欣橋等人討論案情,因爲按照道理來說白松應該回避的,畢竟目前雙方的立場,是對立的。

  

  白松雖然現在不是這個命案的負責人,甚至都早已不是本案的辦案民警,但是如果嚴格按照迴避制度還是應該回避的,所以白松也只是來接一下趙欣橋,不聊案情,不管後續,直接把人送到住處就好。

  

  一路上,白松也只能聊了聊其他的,不過傅彤顯然對白松失去了興趣,白松和趙欣橋聊啥她都再也不發話了。

  

  從頭到尾,導師張玫也沒說話,一直靜靜的望着車窗外,不知是性格使然,還是因爲身份問題。

  

  白松沒有想那麼多,看到趙欣橋他就很開心,聊了幾句,就說起了司法考試的事情。

  

  白松學的很紮實,聊的幾個問題,雖然在張玫和傅彤眼裏十分簡單,但是一看就是用心學了,這倒是讓張玫和傅彤對白松有些好感。

  

  在她們看來,檢察官公訴人以及法官法律水平都不錯,警察普遍來說屬於偏“武”型的,白松說的一些法言法語,倒是讓她倆感覺很舒服。

  

  “你這個水平,感覺司法考試不會很難的。”趙欣橋說道:“司法考試雖然複雜一些,但是真正需要理解透徹的,還是民法刑法兩門課,感覺你最近沒少下工夫呢。”

  

  “哪有,越學越覺得不會”,白松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嘴脣,“應試教育嘛,有些比較深刻的理論我反而不敢學,學得腦瓜子嗡嗡的不說,還怕考試的時候瞎寫。”

  

  “沒事的”,一直沒說話的張玫突然發話了:“主觀題的閱卷老師都是專家,你盡情地把你的想法寫上去,寫的有道理,主觀題裏也可以給滿分。”

  

  “好,謝謝您的指點。”白鬆開着車沒有回頭,但是他依然從張玫的語氣中聽出來一種從容,莫非,這就是閱卷老師之一?

  

  路程不算遠,送到了住處之後,白松就自己驅車離開了,他倒也不擔心三人的其他問題,因爲張玫其實已經是第三次來了。

  

  畢竟作爲辯護律師,不可能直到開庭纔來,提前要見嫌疑人,也要閱卷,只是趙欣橋確實是第一次來,白松這才第一次去接的。

  

  這次開庭審理,順利的話,兩天就可以結束,也就是說順利的話明天就可以判決了,在這期間,白松只是個看客,什麼也做不了。

  

  回到住處,白松看了會書,白松接到了馬希的電話。

  

  疤臉失蹤了。

  

  疤臉?白松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,疤臉是誰?

  

  聊了兩句白松纔想起來,就是大北菜市場的“四人團伙”之一的男子,也就是賣乾果那個。

  

  傳出這個消息的,是市場管理員,最近市場開始更新監控,市場管理員與所裏關係比較熟絡,有點事就會跟所裏人說,最近“疤臉”已經有好幾天沒有出現了。

  

  本來市場的人也覺得這是好事,還有人說是以爲他的同伴被警察抓了,畏罪潛逃了,但是派出所的人都知道,費明、費鵬都只是個偷豬而已,疤臉沒有參與,沒必要不說一聲就跑掉的,不過這種人行蹤不定,所裏也沒怎麼重視。

  

  但是今天,董曉雲也來所裏,跟所裏的值班民警把這個事說了一下,這就由不得人不重視了。

  

  也就是說,疤臉這幾天莫名其妙地就消失了,而且把東西也拿走了,電話也打不通了。

  

  白松雖然也覺得奇怪,但是沒有多想什麼,估計就是膽子小避避風頭,這種事也算是常見。

  

  第二天一大早,白松到所裏報道,跟王所說了一下,今天打算去旁聽開庭,領導也對此事早就知曉,而且法院確實是也邀請了辦案部門去現場,王所直接就同意了。

  

  白松到的時候,開庭纔剛剛開始,還在宣讀法庭紀律,旁聽席上坐的人有三四十人,基本上都是警察和學習法律的大學生,白松還看到了王若伊的母親孫曉若。

  

  這次開庭是公開審理,白松和趙欣橋坐在了一起。

  

  趙欣橋並不是辯護律師,她也是旁聽席的一員。

  

  趙欣橋曾經還問過白松,王若伊這個人,白松怎麼看,白松說沒什麼看法,自己只是依法辦事。

  

  事實上,白松確實是沒什麼具體的想法。

  

  其實王若伊也是個可憐人,李某確實是也不是什麼好人,但是罪不至死。

  

  而且,同樣的殺人案,碎屍這種極端惡劣的手段,基本上法院都會判決死刑立即執行,因爲這種殺人犯往往心狠手辣、社會影響極爲惡劣。

  

  基本上,沒有哪個著名律師想接這個案子,因爲幾乎必敗。

  

  張玫爲什麼選擇這裏,白松不得而知,但是各方陳詞之後,白松倒是也明白了張玫的論點--做死刑緩期兩年辯護。

  

  張玫的主要觀點是--不具備死刑立即執行的可罰性,認爲王若伊系初犯、偶犯,而且能夠積極配合,積極坦白,再加上這個案子確實是有前因後果,李某確實是對王若伊這個家庭有着不好的影響...

  

  但是檢方控訴的,則比較硬核,直接拿出法條,認爲王若伊這種行爲屬於情節嚴重,依法應該判決死刑。除此之外,檢方還提出,王若伊在發案後儘可能地躲避偵查,不存在自首情節,且對於其父親王千意的走私行爲不作供述,態度惡劣。

  

  雙方在陳詞階段,用詞都非常地準確、嚴苛,基本上就沒給王若伊開口的機會。

  

  這個案子比較特殊,因爲李某的家屬不來,法院下了幾次傳票,通過好幾道手續郵寄到了李某父母的手裏,據說李某父母那邊說了:“不給寄錢的話,別寄這些沒用的東西。”

  

  沒有被害人這一方的真正代表,王若伊又一言不發,法官更是認爲雙方都不過激,就老老實實地坐着,聽着訴辯雙方互相交流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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